從我住的地方開車出門、回到部落,幾乎每天都會經過鄉內原住民文物館這巨大死沉的建築,它的存在正好顯現了公部門對待地方文化的態度:給我們象徵,但不給我們希望。公部門跟地方之間要怎樣就文物館發展這個問題來取得有效的互動與合作?這樣的問題不僅只是我們鄉的問題,也是目前原住民族地區及都市原住民地區只要有設置原住民文物館的地方就會有的問題。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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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原民會為了活化原住民文物館的運作,提出駐館規劃人員的計畫,由原住民文化園區負責這項業務,讓全國廿餘座原住民文物館除了鄉鎮公所承辦人以外,還能多一位臨時人員來協助規劃、推動文物館的工作,我是其中一位。
這個計畫因為預算編列關係目前只有到五月底,因此現在我的身分已經是一位卸任的駐館規劃員。經過這幾個月下來,我常回想起第一次參觀自己在地原住民文物館的心得,直覺上這是一個不妙的工作,最好不要沾到,沒想到,我居然投入了文物館駐館規劃員的工作。當然,文物館在我的加入之下,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可能是我能力太差、加上時間太短,並沒有真正看見文物館在地方公部門那糾結繁複結構裡面的關係線,還以為文物館可以朝向文化行政運作的獨立自由前進呢。人家常說天真可以讓人可愛,也可以讓人陷入危機。
嚴格說來,關於地方文物館發展的規劃,其實不會太困難,畢竟這些都還只是初步的紙上談兵,最難的還是人的因素。其中一個是在地方部落工作的人,這些人是最基礎的工作份子,也是最辛苦的;另一個人,就是坐在公部門辦公室的決策者。
幸運的是,地方的文化工作者對文物館的存在還抱著一絲希望,基於對文化工作的支持與責任,仍有傻勁願意跟文物館合作。可是對於推動地方文化發展具有義務的公部門卻是興趣缺缺,認為每年把經費投注在文物館毫無成效,希望委外經營,看看會不會生意興隆。然而,翻開公部門年度預算書,會讓人驚訝。一直以為文物館可能是真的窮到不行,才會停滯不前,結果卻不然,每年編列的營運費用有的甚至到百萬元,卻是執行時落差不斷。看在苦哈哈的地方公益社團眼裡,真是既羨慕又感嘆。
另外一個不合理的現象是,文物館的營運問題能否引起公部門的關注與支持,還得視文化工作人員能否建立工作績效。做得好的話,或許老闆就願意給文物館一個關注的眼神;糟的話,文物館就繼續這樣吧,反正這樣也好幾年了。聽見這樣的言論,我的邏輯不免混淆,文物館要正常化運作似乎成為地方部落的責任,當初提出這個政策的公部門反而成了施捨的恩人。面對這樣的思考基礎,就不難想像為何許多工作如此牛步。
話說回來,自從開始擔任駐館規劃員這個角色以來,我就一直在思索這個角色所要做的工作以及要面對的事情。這同時是我個人比較疑惑的地方,畢竟這項工作的性質跟從事地方社區工作還是有些不同。社區工作多數時間都在直接面對人群,工作自主性高且靈活,但是規劃員卻要花許多時間在行政體系中周旋。
為何會這樣呢,單純的以為倚賴了公部門的政策與資源,或許可以突破地方社區工作上的困境,卻沒想到這部機器鏽蝕得比想像中還要嚴重,所以我們得先讓機器可以運作才行。我想當初提出這構想的原民會以及承辦這項業務的原住民文化園區應該體認到了這樣的問題,才推動了駐館規劃員的產生,希望藉此改善蚊舞館的問題。
但是問題來了,地方公部門也這樣想嗎?中央行政者跟地方駐館規劃員可能談得很熱烈,但是卡在中間的地方公部門並沒有這樣的感受,於是不懂政治生態但是具有工作熱忱的規劃員,就需要花費許多精神與氣力在一來一往的說服與溝通上,希望得到公部門具體的支持。在這樣的過程中,若不是真正由地方公部門決策者直接給予政策支撐與配合,其實駐館規劃員與真正的決策核心者兩方之間的距離其實都相隔遙遠。這不禁令人納悶,地方公部門應該是主動積極的角色,樂見於有人才願意投入文物館的規劃才對,照理來說規劃員可以將大多精力投注在地方文化工作的整合上,而不是等待公部門的回應或是表面上的客套,還是規劃員這個機制跟他們的想法都太理想化了呢。
這篇文章並不想落入責難,因此我想跟大家分享這幾個月來對原住民文物館發展的幾點觀察,提供給有心人士參考。
原住民文物館的理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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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館發展定位的思考
當一個文物館對自己館的自我定位、主要功能以及未來發展目標清楚的時候,投注資源時才不至於盲目,也比較有可以依循的方向,這也是文物館在未來發展時必須建立的核心價值。但是許多人對文物館的概念仍停留在單純的文物展示,而公部門在文物館的推動也掉入這樣的迷思。
或許是我們對「文物館」這個名詞的認知有限,以致於容易侷限在文物館就一定要朝向文物展示的固有想法,而限制了這樣一個館事實上可以是地方對外展現自我的空間。換個角度想,如果能夠改個名稱,例如「XX鄉XX族文化教育館」,或許能為未來文物館的發展帶來新的思維。
原住民文物館與地方的外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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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物館與公部門及地方部落之間關係的確認
一般說來,地方公部門(鄉鎮公所)平日所要肩負的工作業務已經很龐大,現在活化文物館業務的出現更是加重公部門的壓力。然而相較於地方總是苦於資源缺乏的窘境,公所主動的投入對鄉內文化工作的穩定與持續一定能有幫助,然而地方公部門、文物館與部落三方之間的關係,在行事上也需要有謹慎的思考,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