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以環境教育參與公眾事務:以史前館參與「臺東縣環境教育聯盟」為例
文/張至善‧圖/史前館
前言
臺灣「環境教育法」於2010年通過,並於2011年6月5日正式施行,史前館遺址公園及康樂本館分別於 2014及2015年通過認證成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於2015年與臺東縣其他設施場所組成臺東縣環境教育聯盟,推動環境教育平台會議,強化在地交流凝聚在地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分享營運管理經驗、教案、志工運用及評鑑考核等。
臺東縣環境教育聯盟的成立
臺東縣幾處積極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的設施場所,包含臺東縣環境教育中心、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卑南遺址公園、永安社區環境教育園區、知本自然教育中心、小野柳自然教室、臺東縣自然史教育館、成功海洋環境教室及學校環境教育輔導團等,於2015年成立環境教育聯盟,以平台方式推展臺東地區各式環境教育相關活動,除深耕臺東環境教育,也積極參與花蓮及南部區域各項環境教育串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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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館2015年與臺東縣其他設施場所組成臺東縣環境教育聯盟,推動環境教育平台會議,強化在地交流凝聚在地環境教育行動方案。 |
史前館如何回應新課題(環境)進行跨域對話
跨域對話上,以本館與臺東縣環境教育中心合作之「守護海洋‧減塑行動:玩考古淨海灘」(2018-2019)計畫為例。計畫目標:1.透過「教育」的方式,來舒緩垃圾的問題,並從根源做起,徹底改善民眾對於垃圾議題的行動;2.課程融合在地環境與政策,考古概念、山海的環境教育推動,達到減塑與護海之行動;3. 辦理環境教育場所合作平臺,擴大服務能量,共同守護臺東;4.公私協力跨界合作,突破同溫層,連結在地,解決環境問題;5.透過淨灘整合行動,邀請淨灘相關團體,善用網路多媒體的力量,達到廣度及深度的推動,促進公民參與的覺知行動,串聯守護東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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