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舊香蘭遺址出土的史前狗

暫存臺大卑南遺址文物移轉案略述
從羅氏鹽膚木談起
史前館電子報第77期 2006.02.15 
   

 

暫存臺大卑南遺址文物移轉案略述  
 文‧圖/葉美珍


圖1. 94年3月15日-臺大移轉點交現場


圖2. 94年3月15日-清點、貼封條

圖3. 94年5月5日-史前館開箱清點儀式

圖4. 94年5月5日-標本清點、造冊

  暫存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臺大)卑南遺址出土標本移轉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前館)之公案在民國94年執行,事實上在此之前有著漫長的協調過程,茲綜合相關文書資料簡述如下。

  一級古蹟卑南遺址位臺東縣臺東市南王里,最早在20世紀初,為日本學者所發現。民國69年,由於臺灣鐵路局進行南迴鐵路臺東新站之興建,挖出大量石板棺和精美文物,卑南遺址面積之廣大與遺存之豐富均超越前人所想像。自69年暑期開始至民國78年之10年間,臺東縣政府等單位先後委託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臺大)宋文薰教授和連照美兩位教授所領導之臺大考古隊在卑南遺址進行13次搶救發掘工作,出土豐富考古遺留。這些卑南遺址搶救出土之文物,除部份陶片和板岩石板等,因存留臺東市鯉魚山龍鳳佛堂,未運返臺大,而於民國80年9月搬移到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以下簡稱史前館)收藏之外,其餘大多數較精良之陶質和石質標本(含玉器),以及數具較為完整之墓葬人骨等都暫時收藏在臺大人類學系。

  民國81年,教育部為因應史前館建館之需,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召開「卑南遺址出土文物移轉事宜協調會」,達成多項決議,其中有關卑南文物移轉事宜之決議為:「為應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之需要,由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籌備處提出移轉計畫後,國立臺灣大學即作移轉事宜」。惟此一決議,始終因臺大方面有所疑慮,而未能達成。其間,從民國82年9月至89年10月,教育部曾召開許多次協調會議,因某些因素無法突破,難以獲得進展。然而,此事持續受到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臺東地方民意代表、地方人士、學術界以及媒體之關注,要求臺大移轉卑南文物之呼聲不斷。


圖5. 94年12月30日-臺大點交作業場景

圖6. 94年12月31日-史前館開箱記者會

  民國91年8月,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正式開館。教育部為解決此一延宕已久之問題,乃要求史前館館長臧振華與臺大宋文薰和連照美教授以學術、教育推廣立場進行協商,亦未獲結論。

  經輿論壓力及教育部一再催促,民國93年10月8日臺大與史前館代表協商,終於議定將卑南遺址文物分為4批,分批分期移轉,然時間表中最後一批移轉時間為97年,並不符合教育部與民意之期望。

  93年底,由於臺東地方人士組織之「討壺聯盟」北上立法院陳情,要求臺大儘速移轉卑南文物至史前館;另在立法院內,經過黃健庭、管碧玲等立法委員之斡旋,因此教育部與立法院達成協議:臺大從94年起,將卑南文物分3次4批移轉至史前館。

  有關上述長期協調過程以及往返之公文書已摘錄成檔案,記錄協調過程之膠著與突破點。至於達成協議之後的執行方面,第1次移轉第1批標本,包括166箱陶、石器等, 於94年3月15日在臺大移轉後運至史前館,雙方代表於同年5月5日在史前館開箱點交(圖1~4),點交後進入典藏處理程序;第2次移轉第2和第3批標本,第2批標本包括石器、玉器、陶器等330件器物,於94年12月30日在臺大點交後完成移轉(圖5,6);第3批包括墓葬人骨、獸骨等有機物標本,於95年1月13日在臺大點交後完成移轉(圖7,8)。95年底將移轉第4批標本,包括暫存臺大所有剩餘之卑南遺址文物。


圖7. 95年1月13日-臺大點交現場

8. 95年1月13日-標本裝箱

  暫存臺大卑南遺址文物移轉之首要意義在於公部門對史前文物之集中管理維護,此一工作包含許多層面,移轉程序為其中一部分,移轉過程雖然有許多相關問題已經協調或待協調,但卑南遺址移轉標本納入典藏後,與其他史前遺址眾多典藏標本之管理維護將是另個重點。

  卑南遺址面積估計廣達90公頃,在臺東新站範圍進行搶救發掘後,史前館於同屬卑南遺址範圍之卑南文化公園基地、都市計畫道路用地等進行小面積發掘工作,即使如此,總共發掘面積僅約百分之2。由於卑南遺址尚潛藏更大量之史前遺留,因此保護卑南遺址亦可謂保護卑南文物之最佳策略。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研究典藏組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