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8年,台東縣政府應初鹿地方人士的要求之下,邀請中央研究院及本館的研究人員,台東師範學院的教授以及地方人士會勘之後,於民國90年正式公告「巴蘭」遺址為第三級古蹟。由於,當時的公告作業僅作了地表調查,於是,在公告完成之後,乃委託本館進行遺址範圍及遺址文化內涵的調查,由本人負責,進行為期三年的發掘調查。本文就本計畫前兩年的發掘成果,作簡單的介紹。
「巴蘭」遺址位於台東縣卑南鄉新斑鳩的淺山地區,位於初鹿村的西南方約三公里處。遺址所在位置海拔高度約600公尺。(圖1a,b)因為初鹿村的卑南族人在以前每年一度至該地進行祈雨季,而稱呼該地為「Palan」,因此遺址以「巴蘭」命名。在初鹿卑南人的口傳中,有關「巴蘭」的歷史記憶,僅留有「巴蘭」是一個有許多石堆的地方,當地住的是一群與初鹿卑南人相處不善的「矮人」,這一群「矮人」後來搬遷到台東南部達仁鄉地區等。
由於初鹿地區卑南人的口傳歷史有關巴蘭遺址的資料相當有限,而荷蘭人、日本人所留下的文獻資料也未曾提到過巴蘭這個遺址,因此,對於該遺址的瞭解,必須透過考古發掘才能建立。在考古發掘中,我們見到巴蘭舊社人群生活過程中的一些物質遺留。以下,我們介紹這些物質遺留。
研究者從出土的12個碳14同位素定年的結果中,瞭解到巴蘭遺址人群的居住時間,大約在距今1400年到距今600年之間,也就是大約在西元600年到西元1400年之間。換言之,遺址有人居住的時間,最晚在荷蘭人來到台灣之前的兩百年左右,將這個時間放在中國的歷史中,大約在宋朝到明代末頁之間。如將這個時間放在整個以西方為主的世界歷史中,則在西歐中古世紀到文藝復興之間,也是西方「地理大發現」與現代西方資主義萌芽階段之前。
巴蘭遺址的地理環境處在海拔約600公尺的山坡面上,由出土6個單位的房屋遺構來看,遺址所在位置的局部地形,山坡面為一西北-東南向的傾斜,其上的建築大約依照山坡的等高線,呈東北-西南走向。建築遺構群所在位置背山面海,夾在兩條溪流之間。
遺址建築遺構本身以房屋結構的形式出現。在個別房屋結構中,研究者見到後牆、側牆、火塘、墓葬、以及以石片排列的不明結構等結構元素。以在93年度的發掘工作中所見的一個房屋遺構為例(圖2),發掘所見到的房屋遺跡,顯示原來的建築中,包括有四面圍牆,由板岩及片岩堆砌而成。其中,後牆為板岩及片岩砌成,呈圓弧形。在後牆的前方有板岩石柱遺構,疑為屋柱。而在後牆頂端,有片狀板岩的殘留,斜向向石柱的方向延伸。由此可推測舊社房屋的屋頂由板岩片構成,斜向延伸,架在由石柱支撐的橫向樑上。在房屋中,後牆牆沿位置常見到二至三個不等的火塘位置。在房屋的內部,也見到位於地板面以下的墓葬葬穴。葬穴常見於房屋縱向的中間位置,通常一屋有兩座,左右各一。
在巴蘭遺址的考古發現中,較為特殊的,是遺址出土的墓葬結構。在兩年度的工作中,研究者一共發現了14座墓葬。這些墓葬出現在房屋結構的內部,多數房屋結構的內部有兩座墓,墓葬有四周側板,以板岩石板構成,墓穴略呈正方形、穴深自板岩側板最高點向下約一公尺半的深度至半公尺不等(但以超過1公尺者為主),墓壙穴內皆有人骨、陶珠、鐵環及碎片等遺物出現。此外,各墓葬側板的周圍存在人造結構,由塊狀片岩以及土壤構成,推測其作用一方面作為板岩側板的支撐,一方面也是房屋內部地面板岩舖面的基礎。(圖3)
在遺址的物質遺留方面,研究發現在房屋結構發現的文化遺留包括:陶容器碎片、鐵器碎片、石器(砥石、石斧、石錛、尖利型板岩石器)、玻璃珠等;在生態遺留方面,研究發現包括熊、雲豹、山羌、山羊、山豬等台灣山區的中大型哺乳類動物所遺留的骨骸,這些骨骸出土的位置大多數在火塘的位置。
從遺址出土的陶容器碎片來看,這些碎片(陶把、口緣等)的型制特徵,大約和同時間階段、或早於巴蘭遺址時間的花東縱谷史前文化遺址所出土的陶器有一些類緣關係,以其材料的質地來看,巴蘭遺址出土的陶容器碎片,其材料來源一類來自巴蘭附近山區,其質地組成成分以片岩岩屑、變質砂岩岩屑為主;第二類型材料來自海岸山脈利吉層地質,即摻合安山岩砂的陶,這類陶的材料來自海岸山脈的利吉層,分佈於卑南大溪溪口以北、郡界以南的範圍。(陶質標本的成分來自台大地質陳文山教授的分析結果;陶質標本的類型學分析由本館李坤修助理研究員進行)(陶質標本圖例見圖4)
在遺址出土的墓葬中,鐵質器物與琉璃珠為主要的陪葬品。在兩年度的發掘工作中,研究發現26種琉璃珠類型(圖5),連同鐵器中的環形器,研究者判斷這些皆是墓主入葬時裝戴在身上的隨身物品,另外,也有尖形的及刀形鐵器入葬的例子(圖6),後者也代表巴蘭社會某種對於埋葬、生命與死亡等生命過程與生命儀禮的一些觀念。
以上以十分簡略的方式,介紹了巴蘭遺址所見到的一些考古資料。考古學研究的主要任務,在於透過這些遺址的物質遺留,來建立對遺址主人生活中個個面向的瞭解。在本文中,我們所介紹的是巴蘭遺址的生活遺留,透過考古發掘與考古發掘報告的記載,這些前人的生活遺物轉化成所謂的「考古資料」,而考古學家則透過對這些資料的解讀,試圖重現前人的生活面貌。在現代考古學的發展中,研究者對於所謂的「考古資料」與考古資料所指涉的原生活面貌間的關係,以及如何從對前者的判讀,延伸出對後者的解讀等問題,有相當不同的看法。本文無法詳細討論這些考古學學理上的問題,然而,就巴蘭遺址所出現的考古資料而言,基本上,研究者相信,透過本文所介紹的考古資料之內容,加上更細緻的資料,(如石器的微痕分析、土壤的化學分析,出土人骨及獸骨的化學及微量分析等),並且,將這些資料一方面放在花東縱谷鐵器時代以致於近代住民的歷史脈絡中,一方面,將資料放在社會理論的理論架構中,我們將可能進一步歸納出巴蘭住民生活中的一些面貌。對於這些面貌,研究者相信,不同的研究者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方式,但「面貌」或現象本身會是唯一而且真實的。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研究典藏組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