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的紀念品-如何創造顧客滿意價值高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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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館電子報第74期 2006.01.01 
   

 

博物館的紀念品-如何創造顧客滿意價值高的產品
 
文/傅鳳琴.攝影/林頌恩‧傅鳳琴


紀念品創作發表:顏忠賢(左1)曲家瑞(左2)

紀念品創作展示會場

紀念品創作展示會場

曲家瑞設計的人獸形玉玦傅鳳琴/攝

  遊客來博物館參觀後或多或少都想留下些什麼當作紀念,不論是博物館導覽資料、或是博物館的紀念商品。博物館的經費不足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即使像美國,也有許多博物館被這個問題所困擾。美國博物館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方法,是大力開發博物館的紀念品,努力經營好博物館的商店。因此,近年博物館無論是站在增加博物館收益,或是服務遊客,積極開發博物館衍生商品成為一大趨勢。但是如何創造出暨受遊客歡迎又有自己特色的博物館專屬紀念品,成為博物館面臨的新課題。

  今年暑假由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主辦、中華民國藝術文化環境改造協會承辦的「博物館文化產品藝術創作計畫」,以「Museum in Style」為設計概念,邀請國內著名的當代藝術家,包括姚瑞中、顏忠賢、成英姝、曲家瑞與顧明德,為五間博物館(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量身設計概念性紀念品。這個計畫即是以藝術家對於博物館的反思,以當代藝術或流行商品的方式展現,為國內博物館的衍生商品設計帶入時尚與藝術的概念。

  這次活動首次嘗試讓不同領域的藝術創作者針對五個館所創作文化產品,藝術創作者以專業知識和敏感的藝術天份,為五件作品注入各館屬的靈魂,這五位高知名度的藝術創作者喚醒民眾對博物館的熱情與好奇,也希望引爆國內博物館對紀念品的重視。除了藝術創作者參與博物館紀念品設計,帶入時尚與藝術的概念外,博物館裏的紀念品到底還應具備哪些特色呢?

  當遊客逛完博物館帶走紀念商品,走出博物館大門,博物館就走進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商品銷售的越多,博物館走入人群就更深更廣。博物館建造的紀念品銷售網,形成了新的傳播網路,從而使博物館的文化傳播更廣泛、更深入,更有利於推動博物館跨文化的國際傳播。因此博物館的紀念品除了教育、服務觀眾需求、增加博物館收益,其實最終目的還是為行銷博物館。

  如果我們不反對將「博物館」視為一種企業體,那麼博物館的紀念品商品,就應該學習企業創造顧客滿意價值高的產品。但這首先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稅收政策應有利於博物館發展,或者像美國博物館列為無稅機構。而博物館自身應經營與自己藏品相關的商品,大力開發有特色的旅遊紀念品,使博物館的商品不僅具有其他商品共有的觀賞性、實用性,還富有文化性。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公共服務組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