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舞蘭社墓葬新發現
 
博物館和文化產業
都蘭山行記
 
 
 
 
史前館電子報第48期 2004.12.01 
   

 

芝舞蘭社墓葬新發現 圖‧文/葉美珍


發掘區示意圖

  芝舞蘭社為港口阿美族之祖先,文獻上最早見於400多年前(1632年)西班牙傳教士所著〈東部臺灣地名表〉中。筆者2001年至2004年在溪口南北之港口村與靜浦村進行發掘,根據發掘資料顯示在該地鐵器時代文化距今650年前至100年前之遺留應可視為芝舞蘭社之文化遺留。其中關鍵證據之一來自墓葬。

  該鐵器時代文化目前所得之最早年代為650B.P.,晚期已與漢文化、日本文化接觸,由於與日本文化接觸後其墓葬風俗改變,因此其下限應至100B.P.為止。此文化遺物包括靜浦陶片、石器;漢文化硬陶、金屬器、瓷器等。由於位地表淺層,其器物常與新石器時代遺留混雜,生活面深受擾亂,但生活面以下之現象包括灰坑、柱洞、墓葬保存較好,墓葬緣深度通常超過目前地表1公尺,擾亂新石器時代素面陶層,直達繩紋陶層深度。

1.鐵器時代無棺葬

   港口遺址與靜浦III遺址共出土9個墓葬。墓葬為無棺葬,以木材為墓蓋,面積大小不一,墓穴略呈長方形,亦有近方形或較不規則狀。大者約130公分×103公分,墓內深度50公分,小者95×60公分,墓內深度20公分。

  墓葬之壙區頗明顯,以長130公分×82公分之墓葬而言,其壙區為200公分×110公分左右,壙區為灰黑鬆土,墓葬內多為灰黑泥,較壙區潮濕。埋葬行為之特色是有些墓葬下挖時若遇礫岩,或因深度判斷之故,通常仍繼續鑿礫岩至少許深度,因此有如在礫岩上留下墓葬之範圍。

  港口遺址墓葬在地表下深度不一,前述最小墓葬靠近公路,其墓蓋距地表僅20公分,深者約在地表下50公分左右,由於目前地表受過近代開發,並非埋葬時之原始地表,因此墓葬原始地表下深度須作探討。而在梯田區地表下20公分竟然保存墓葬,令人難以理解耕作行為。

  墓葬長軸走向不一致,北偏東及北偏西皆有。墓葬內人骨保存不良,然可確定為側身屈肢。以大地方位看,頭部趨北方,腳在南端,以自然地形參考物來看,頭部比較趨近加走灣山。陪葬品包括陶罐、琉璃珠、瑪瑙珠、銅鈴、鐵器等。其中陪葬陶罐為靜浦陶器類型,確定為靜浦文化墓葬。

  靜浦遺址墓葬出土1處(圖2),埋於目前地表下1.3公尺深處。墓葬無棺具,長軸方向為北偏東7度,以數片厚約5公分之不規則長木片為蓋。人體側身屈肢,以大地方位看,頭在南端,腳在北端,以自然地形參考物看,頭端較靠近山,腳朝溪溝方向。長130cm,寬90cm,墓內深度60cm。墓葬之下緣鑿於礫岩岩盤。

  此墓葬陪葬一只綠色玻璃印戒,戒面鑄一「福」字,字體左右相反,可當印章使用。此戒指包於土中時仍可看到福字細節,但出土後幾乎碎成粉狀。此戒指顯示鐵器時代晚期居民接受漢文化物質,並將之視為珍貴財物,且用以陪葬。

2.墓葬之意義

  兩遺址出土之墓葬有很大的意義存在。這些鐵器時代墓葬與港口阿美族傳統葬式頗為近似。根據民族學者阮昌銳於1969年 《大港口的阿美族》(上冊)一書之報導,港口阿美族之傳統葬式實行至日治時代之前,當時埋葬亡者,「預先用芊蓁編好一張大大的床,其上置一草蓆,蓆上放一塊山鹿皮,死人側臥,手腳皆縮起來。昔日墓挖於家屋附近約十公尺左右,深約2米,長約2米,寬約1米,埋時側臥,腳朝北,頭朝南,面向西,上覆一塊板,板上覆土。」

  兩遺址出土之墓葬與上述之描述中無棺具、側身屈肢等符合。然在頭向方面有所差異,兩遺址之墓葬顯示,亡者頭端位置似乎不是大地方位,而與地形參考物有關。在墓葬深度方面,靜浦III遺址位於目前地表下1.3公尺,應是比較合理之埋葬深度,若此深度為合理深度,則顯示港口遺址之地層在晚於墓葬之現代開發中可能被鏟去1公尺左右土層。

  兩遺址墓葬成為靜浦文化之重要特徵。由於港口、靜浦數百年來為芝舞蘭社及後裔所居住,如今墓葬型式又與港口阿美族人之早期風俗相同,則在社群確定之情況下,此鐵器時代文化可稱為「芝舞蘭文化」或靜浦文化「芝舞蘭文化相」。

  辨識出「芝舞蘭文化」後,有助於東海岸鐵器文化之釐清,由於陶器常為跨社群使用,例如八桑安遺址、僅那鹿角遺址之陶器類型頗似靜浦文化,然兩遺址之墓葬為礫石葬,與靜浦遺址、港口遺址不同,應屬不同社群文化,以此逐漸釐清數百年前之鐵器文化。


靜浦III遺址之無棺葬
(長方形凹陷處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研究典藏組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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