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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館首頁 訂閱 / 取消電子報  史前館電子報第326期 2016.7.1

從熱蘭遮城日誌看荷蘭人尋金歷程中的原住民(上)

文/黃國恩


正在館內展出的「尋找東方金銀島:荷蘭人遇見臺灣東部村社」。

  雖然荷蘭人在1624年佔有大員之前(註1),就已知道臺灣出產黃金,但從熱蘭遮城日誌來看,荷蘭人對尋找黃金有積極的作為,卻是在1636年才開始。從摸索到最後承認失敗,大概經歷了約10年半時間。本文將分為三個時期來介紹荷蘭人的尋金歷程,以及在這個過程當中,荷蘭人與原住民「交手」的故事。

第一階段:1636年4月~1638年1月
瑯嶠人的圖謀

  荷蘭人從一位經常前往瑯嶠(今恆春)的漢人那裡得知,從瑯嶠再過去三日路程的山裡有黃金。因此荷蘭人就派一個漢人帶了小禮物去送給瑯嶠的領袖,希望藉由締和(註2),期待獲得有關黃金更多的情報,也設想在往後的尋金路上可以平安通過這一地區。荷蘭人盡量釋出善意,但是也不忘顯露一下自己有強大的武力,瑯嶠人心知肚明卻仍然淡定以對。

  荷蘭人在日誌中多次提到要小心打聽,要轉彎抹角地問,但是聰明的瑯嶠人怎會不知荷蘭人的意圖。因此1637年2月,當中尉Johan Jeuriaensz來到瑯嶠,欲蓋彌彰的問起黃金時,瑯嶠人就玩起了借刀殺人的詭計。

  領袖數次肯定的說,黃金產在卑南社(Pimaba)東方鄰近地區(註3),要前往那裡,必須使用武力去對付太麻里(Tawaly)的人及卑南社的人,瑯嶠人甚至願意提供武力參加征伐。

  但是,其實荷蘭人比較想用和平的方式解決,也或許是他們看穿了瑯嶠人的圖謀,因此當漢人提供情報說從水路去卑南比從陸路適當,而且卑南社人會願意與荷蘭人締和時,荷蘭人決定先從水路試試看。

  1637年4月,上席商務員Cornelis van Zaenen以締和為目的,帶了禮物(以及少許武力)航向卑南,最終目的當然還是打探黃金的消息。但是搞了一個多月,先後兩次嘗試接近卑南社,都遭到強大的暴風巨浪,最後只好退回大員,無功而返。

  既然從水路不成,那就改走陸路了,只是這麼一來,為了迎合瑯嶠人而對太麻里武力相向就不可避免了。1638年1月,由隊長Janh Juriaens率領130名士兵進駐瑯嶠,數日後會同瑯嶠的軍隊挺進太麻里,結果當然是勝敗立分,太麻里村莊被焚毀,荷蘭只損失2名士兵,16人受傷,而最大的受益者顯然是瑯嶠人。對荷蘭人來說,攻破太麻里只是攏絡瑯嶠人的手段,嘗試與卑南社人締和以取得更多有關黃金的情報才是真正的目的,因此原班人馬立即向卑南社前進。

荷蘭人與卑南社人相見歡

  兩天後,荷蘭人來到卑南社前方,先把部隊的陣勢擺出來,在漢人翻譯的居間聯絡之下,隊長與卑南社領袖正式會面,而這也是歷史上荷蘭人與卑南社第一次正式會談。商談不久,雙方就達成合議了,卑南社領袖送給隊長一頂周沿鑲金的帽子,而隊長送給領袖一頂灰色帽子及一匹紅色天鵝絨,可見雙方都是有備而來,卑南社或許早已知道荷蘭人想要尋金的意圖。

  荷蘭人從卑南社那裡得知,在距離卑南社三天半路程,一條稱之為Danauw的河裡有黃金,然而當隊長進一步要求卑南社人帶路時,他們卻拒絕了。道理很簡單,卑南社人認為大家才剛認識而已,荷蘭人是否值得成為長期的盟友還有待觀察。從另一個角度想,這可能也是卑南社人的外交策略之一,如果雙方都對彼此有所求,那麼有必要一開始就對荷蘭人付出那麼多嗎?。

  荷蘭人雖然擁有武力,但也知道此時此刻不是使用武力的時機,畢竟人生地不熟,以後的尋金之路還有更多要仰仗卑南社人的地方。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隊長將外科醫生韋塞林(Maerten Weslingh)留在卑南社(註4),繼續在當地蒐集黃金的情報。

第二階段:1638年2月~1642年1月
韋塞林的經營

  在這個階段,韋塞林以卑南社為基地,蒐集到更多黃金的情報,也親自踏查了東部各村落,在他的努力之下,卑南社及其附近部落都先後與荷蘭人締和,荷蘭人對臺灣東部的了解及控制也逐漸加強。

  韋塞林調查得知在里漏(Linauw)有金礦(註5),於是從1639年至1641年間,先後多次北上尋金,甚至曾帶領卑南人攻擊里漏,使里漏臣服荷蘭人,也曾深入臺灣北部西班牙人的地盤上探查。

  經歷三年多奔波,韋塞林最終也只打聽到一些原住民身上的金項鍊是從Sivilien(今花蓮水璉)及Taculis(今花蓮秀林鄉崇德)取得的,但終究仍不清楚確切的位置。

  韋塞林是個積極負責的人,他除了要尋金之外,還要協調東部各部落間的關係,學習原住民語言,為荷蘭人爭取最大的利益。他在卑南社是孤單的,雖然卑南社人對他很好,但實際的幫助很有限,他大多數時間都是單打獨鬥,三不五時還要面對當地漢人不友善的態度。

  例如1939年4月,大員的荷蘭人聽聞韋塞林已被原住民殺死的傳聞,這個由漢人故意放出的謠言顯然是有意挑撥荷蘭人與原住民的關係。韋塞林也時常聽到卑南社附近的原住民報告,漢人曾試圖鼓動卑南社起來反抗荷蘭人。

  這個時期,原則上荷蘭人的尋金策略仍是溫和的,以強大武力為後盾,但表面上「仍要用溫柔的方式對待那些多金的人,不可用強硬的方法對待他們,因為他們一有感覺,就逃入山裡,很難再找到他們」。

特勞牛斯的遠征

  韋塞林被原住民殺死的傳言,最後竟然成為事實,而此一事實也改變了荷蘭人的尋金策略。1641年9月,韋塞林被卑南附近的大巴六九社(Tammalacouw,今卑南鄉泰安部落)及呂家望社(Nicabon,今卑南鄉利嘉部落)的居民殺死,可能是死於酒後的衝突。荷蘭東印度公司駐臺的長官特勞牛斯(Paulus Traudenius)非常生氣(註6),得力幹部竟然就這樣死於非命,於是他立即下令準備征討大巴六九社。

  1642年1月,由特勞牛斯親自帶隊,率領353人分乘五艘船開向卑南,中間在瑯嶠停留,連瑯嶠的領袖都訝異這麼大的陣仗是要幹什麼。這一仗打起來當然毫無懸念,荷蘭人不僅武力懸殊,兵員眾多,更有卑南社戰士助戰,結果荷蘭軍隊只有一人死亡,大巴六九社則死了27人,村社遭到毀壞。

  這次遠征真的是用大砲打小鳥,荷蘭人如果只是要報復,似乎不必用到那麼多人出征,還命令卑南社也自動報名參戰。雖然繼續向北探查金礦也是出征目的之一,但是向東部原住民展現荷蘭人的武力,可能更符合這次遠征的目的。


這是白桑安遺址(位於臺東縣長濱鄉)出土的黃金胸飾,這件文物是臺灣東部原住民當年使用金飾的有力證據。

  特勞牛斯大軍在打敗大巴六九社之後繼續沿海岸向北尋金,走了幾天之後就放棄了,他發現路途遙遠難行,補給困難,沿路一些原住民都有金飾,但是金礦產地究竟在那裡卻始終弄不清楚。

  荷蘭人開始思考由卑南社向北的尋金路線是不是值得繼續,尤其是在韋塞林死後。此外他們需要更接近金礦產地出來的情報,而卑南社似乎離金礦產地太遠了。

  經過這次遠征之後,卑南社人與荷蘭人的同盟關係更加密切,大巴六九社被命令要臣屬於卑南社。而在荷蘭人支持下,卑南社人的勢力漸漸凌駕於其他東部原住民部落之上。甚至在荷蘭人撤離之後,卑南社人仍承接了荷蘭人留下的地方勢力,持續經營到十九世紀末,日本據臺之後為止(未完待續)。

註1:本文所稱的荷蘭人,事實上是指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行文方便,因此皆以荷蘭人代稱之。
註2:有關締和一詞,與現代締結和平條約的想法並不相同,對荷蘭人來說,比較是接受招撫的意義,而不是平等互惠的關係。
註3:日誌中原文為東方,但筆者認為應是北方之誤。此外卑南社指的是今臺東普悠瑪部落(Puyuma,南王部落),為遷村至現址之前的位置。
註4:Weslingh或寫為Wesselingh,中文音譯另有衛斯陵、衛瑟林、威瑟靈等等。他是丹麥人,原先在日本行醫,後來加入東印度公司,最後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下席商務員。
註5:Linauw或寫為Linau,大多數的資料都顯示此處是里漏,也就是今天的花蓮吉安鄉;但也有學者認為應該是里壠,也就是現今的臺東關山鎮。詳見康培德(2006:10)。
註6:Paulus Traudenius,也翻譯為杜拉弟紐斯。本文依照熱蘭遮城日誌的翻譯稱為特勞牛斯。

參考資料
江樹生  譯註
2000 《熱蘭遮城日誌(一)》。臺南,臺南市政府。
2002 《熱蘭遮城日誌(二)》。臺南,臺南市政府。

康培德 
2003 〈十七世紀上半的馬賽人〉,《臺灣史研究》10(1):1-32。
2006 〈卑南人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後山關係〉,臺灣文獻57(2):1-44。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展示教育組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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