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品質管理的推動與運用 -以史前館為例
 

博物館裏的表演藝術
傳承與希望─「南島樂舞秀」與部落文化的互動
史前館電子報第69期 2005.10.15 
   

 

博物館裡的表演藝術
文/傅鳳琴‧圖/胡智偉


巴奈吟唱團來館演出

下賓朗社區兒童演出

  二十一世紀的博物館在民眾的需求下,博物館的主要功能除了蒐藏、展示、教育、研究之外,還多了一項休閒娛樂的功能;尤其在節奏緊湊、變化快速的現代生活中,遊客漫步在博物館殿堂,不僅是為了觀看展櫃內的展品,觀眾還希望獲得更多。當然基於服務的考量,不論是展覽或是教育活動,現今的博物館無不絞盡腦汁日益創新各式活動,為的即是吸引觀眾走入博物館。

  但隨著競爭者與日俱多,博物館面對了重重關卡的挑戰,單純的展示不再那麼的吸引民眾,博物館界紛紛引進大型展示,舉辦更多元化的教育活動,甚至還要添加更多的元素來吸引遊客。也因此現今博物館物隨著常設展或特展,發展出一種較輕鬆的教育活動,希望拉近博物館與民眾的距離,如音樂會、多族群藝術節、手工藝品展覽、舞蹈、駐當地藝術家表演….等等。雖然這些教育學習活動不同於傳統的教育活動,但同樣是為了讓民眾對博物館感興趣,加強對博物館的認知。

  本館自九十三年起辦理「原住民教育成果展演交流活動」,活動固定於每周六、日邀請各學校及部落團隊表演原住民樂舞,熱力歡迎民眾到史前館共渡「原」味十足的週末假期。透過這百餘場的動態展演,一方面展現南島民族豐富多樣的文化面向;另一方面讓民眾細心體驗南島族群深層的文化內涵,雙方得以進行面對面、近距離的溝通。本活動不僅充實史前館周六、日的參觀內容,同時也彌補了本館動態活動之不足,開創新的風貌,活絡了史前館的假日氣氛,也為東部地區原住民部落與各級學校提供了一個展現族群文化的舞台。

  不過有別一般觀光飯店和主題樂園,受邀團隊並非專業表演團體,動態的演出活動雖然主要是促進為各族群文化的傳承與發揚,但在觀眾的眼中,卻是一種「表演藝術」的呈現。「表演藝術」一詞,簡單的講,乃是演出人直接面對觀眾表演的藝術。依此定義現今博物館上演的教育活動形式,很多其實都是一種表演藝術。當觀眾參與的教育活動是種「表演藝術」時,除了教育活動應具有的內涵外,「表演藝術」應具備的活動內涵也該加入該項教育活動。

  博物館辦活動的目的除了為博物館開拓另一群客源,另一目的即是為博物館作行銷,因此活動的品質就益顯得重要。綠光劇團團長李立亨表示:表演藝術是個費時耗力的手工藝工業,想要量與質同步增加並不容易。(表演藝術:啟動創意新產業,25頁)博物館如何在「表演藝術」與「教育活動」 兼顧下,讓活動更吸引遊客?甚至是更具專業性?將是對博物館人的新考驗。

參考文獻

2002  劉惠媛 博物館-新興的文化與觀光座標 博物館簡訊-第19期
2004 黃金鳳主編 《表演藝術-啟動創意新產業》 典藏藝術家庭出版

(本文作者為史前館公共服務組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