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臺南園區遺址分布的再省思
文‧圖提供/馬耀基朗Mayaw Kilang
一、南科園區的遺址的保存
自南科臺南園區於1995年設立於臺南市新市區及善化區之間基地起,約20年期間共發現31處考古遺址,包括5處指定為直轄市定考古遺址(其中南關里東及右先方為合併指定為一處),有8處考古遺址範圍同時涵蓋南科臺南園區及特定區或高鐵路權(含新市.木柵遺址、大道公營遺址、蘇厝遺址、南關里東遺址、三寶埤遺址、右先方遺址、北三舍遺址、柑港南遺址)。為兼顧文化資產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所產生的衝突,南科臺南園區優先採取低密度開發、以及調整廠區配置避開考古遺址的策略,以期最大面積保護文化資產,而部分區塊因早期廠房已施工大半、調整困難,或為重大公共建設之必要,其與考古遺址重疊部分,盡量以部分保留方式進行搶救發掘,以保存重要之史前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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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臺南園區全區遺址分布圖( 黃色點為出土遺物孤立點)。 |
二、「深層」遺址的發現
南科臺南園區在開發的過程中,陸續發現有豐富的考古遺址與出土遺物,但也造成廠房的興建與遺址保存上的衝突。特別是早期為快速興建廠房,以增加臺灣科技產業的發展與世界的競爭力,往往將考古遺址視為「阻礙」,也直接造成當時中研院史語所南科考古隊以及史前館南科考古隊在文化資產保存與搶救發掘過程中的壓力。原先中研院史語所南科考古隊在第一期與第二期南科臺南地區環境影響評估時,所發現的遺址不到十處,但是經過園區的開發,隨著土木興建,考古遺址如雨後春筍被發現,為此,南科考古隊依據遺址均深埋於地層下的特性,開始思索後續的策略,從原先文獻蒐集、地表調查,開始轉為進行人工探坑發掘、挖土機挖掘探溝、土芯鑽探三種方法,逐步完成南科臺南園區遺址的地點分布、遺址範圍、文化遺物的深度以及考古文化內涵,讓廠商以及管理局在興建相關工程時,作為圖面設計的依據。
人工探坑發掘受限於時間、經費、人力、深度因素,雖然可以精準判斷考古遺址的資訊,但緩不濟急,無法跟上園區的開發腳步。挖土機探溝挖掘,雖然速度較快,但對於遺址的破壞程度甚高,無法成為南科遺址的普遍調查方式。進行地質土芯鑽探,其口徑較小,深度可以控制,因此成為重要調查方法,然為避免造成對可能存在遺址的破壞,故以口徑不超過直徑10公分的套筒鑽探進行調查,只是這種方式,成本極高,無法進行密集的鑽探,精準度仍有其限制,但與前面的方法比較,是缺點較小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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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土芯鑽探。 |
2002年9月,南科臺南園區東北側,在興建高架水塔與配水池時,發現工程深度達6公尺,隨即讓南科考古隊作為調查園區內土層分布情形的機會。經現場調查後,確實發現有考古遺留的存在,經過發掘後,發現了高程在海拔約0.5公尺左右屬於大坌坑文化的南關里東遺址,距離當時地表約有9公尺的距離,因此後續進行鑽探調查時,即以此深度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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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關里東遺址的夜間發掘。 |
然而於2012年,台積電在興建十四廠五期工程,分區進行基樁布設工程,隨即被樹谷文化基金會考古中心監看人員發現旋鑽土方內發現有史前考古遺留伴隨出土,經連續觀察三處旋鑽地點(約12公尺間距)皆有史前考古遺留出土,命名為三抱竹南遺址。經搶救發掘,其文化遺留約在海拔-2.5公尺下,深度超過以往南科臺南園區其他的遺址。為此,南科管理局乃委託樹谷文化基金會考古中心進行更深的土芯鑽探,以發現所謂的「深層」遺址分布,避免遺址遭受工程的影響。
經後續的鑽探調查,陸續發現了深度在海拔-3.68公尺的三寶埤南貳遺址以及在海拔-5.04公尺的牛尿港西遺址。另外在2022年時,於原灣港南遺址範圍下層,亦發現海拔在-3公尺的下文化層,因此南科後續的工程,雖然施作的地點不在既有的遺址範圍內,為避免有類似的情形,後續在工程監看上,特別注意是否尚有未發現的「深層」遺址或原既有遺址的下文化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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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港南遺址下文化層緊鄰工程基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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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港南遺址下文化層遺物分布。 |
三、南科臺南園區的遺址巡查與工程監看
目前針對南科臺南園區之遺址,巡查頻率擬以每週至少進行一次,並填具巡查紀錄表,內容將包括遺址名稱、巡查日期、巡查人員姓名、遺址及巡查路徑範圍簡圖、遺址範圍及周遭現況、巡查照片及建議事項等。有關園區營建工程施工期間監看作業,考量考古遺址及現象多深埋地下,較不易發現,為有效管理維護南科臺南園區內之遺址,避免考古遺址遭受破壞,將定期巡視園區範圍內之工程,並對各項工程計畫進行工程監看。
廠商如需於南科臺南園區已知遺址範圍內進行工程且經評估不影響遺址保存時,史前館或其他相關專業考古單位依據文資法第 58 條規定,協助撰寫監看計畫書由管理局報請主管機關(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核備,同時提供專業諮詢且應管理局要求出列席各相關會議簡報並備諮詢。監看期間是以涵蓋工程開挖階段為原則進行監看,遺址區內凡工程涉及下挖型態行為時,將每日至現場全程監看,並填寫監看紀錄表。
工程施工地點發現有重要之遺址或遺跡遺物數量豐富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要求立即停工,並通報主管機關。另亦同步對所發現遺跡、遺物等進行必要之處置。遵守嚴格確實的監看程序,加上監看單位的細心與敏感度,完備整個園區遺址保護的措施,如此才能將重要文化資產保留給下一代子孫。
參考資料
林志興、陳俊男、傅鳳琴 |
2018 |
〈南科臺南園區考古遺址整體管理維護計劃書〉,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委託、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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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振華主持 |
2004 |
〈臺南科學工業園區道爺遺址未劃入保存區部分搶救考古計畫期末報告〉,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委託、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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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水金、朱正宜 |
2018 |
〈三抱竹南遺址發掘成果報告-第一冊〉,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委託、財團法人樹谷文化基金會執行。 |
(作者為史前館南科館管理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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