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地」到「公園」──普悠瑪部落族人對卑南遺址公園的地方意義
文‧圖/林佳靜
少年會所傳統建築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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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主義地理學家段義孚(1977)曾指出「地方」是人們透過經驗所建構的意義核心。而地方意義是包含自我、他人與環境三個面向及其相互的關係,是來自於人們對地方的情感與經驗,不只正向的感受也包含負面的經驗,會隨著時間而發展與改變,過去的地方經驗也會影響著此刻我們與地方的關係(Gustafson 2001; Manzo 2005)。
卑南遺址公園過去曾是臨近卑南族Puyuma(普悠瑪部落)族人生活的地方,因卑南遺址的搶救、發掘與現地保存的需要而徵收,於1983年起遺址公園開始籌建並於2002年正式對外開放。園區有豐富的史前文化及自然環境生態,是東部地區重要的社會教育場所,此外,開放的戶外場域也是附近社區民眾活動與休閒的場域。
在此脈絡下,對於普悠瑪部落族人而言,卑南遺址公園這塊土地可能包含著過去的歷史、故事以及現在的生活記憶,有著多元的地方意義內涵。為了瞭解部落族人對園區的認知與看法,筆者於2016年8月期間,在部落內針對居住時間20年以上、年齡在20-80歲之間的部落族人進行訪談,共訪問10位。了解他們通常到卑南遺址公園做些什麼活動?有沒有什麼重要的回憶?而卑南遺址公園對他們而言又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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