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年度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花東偏遠地區原住民學校參觀史前館補助申請實施計劃

 

壹、   計畫依據:依據教育部台(九一)()字第九一五六三五七號文辦理。

貳、   計劃目的:

一、  加強鄉土歷史文化的了解,提倡愛鄉情懷。

二、  推廣臺灣自然史、史前史及南島民族與卑南文化公園的相關知識,促進原住民學童藉由參觀博物館及展示內容,了解其內涵與文化價值。

三、  促進有心利用博物館資源進行教學之教師,得藉此計畫設計優質參觀活動,創造優質參觀經驗,助益利用博物館於教學之效益。

參、   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伍、   協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教育局、花蓮縣政府教育局

陸、   申請參觀截止日期: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

柒、   計劃實施期間:九十一年十月廿四日至十二月十五日,週二至週五9:00~17:00開放時間。

捌、   建議教學與參觀內容:可選擇本館或遺址公園。

甲、本館

一、  欣賞本館影片。

二、  主題式深度參觀,可選擇本館常設展:臺灣自然史、臺灣史前史、臺灣南島民族等任一主題。

三、  如遇本館特展檔期亦可參觀特展。

乙、遺址公園

一、                   遺址與考古:戶外參觀考古現場、月形石柱、瞭望臺。

二、                   自然與生態:戶外參觀卑南文化公園之植物、昆蟲、鳥類。

玖、   實施對象:以位於金峰鄉()以南,東河鄉()、關山()以北之花東偏遠地區原住民學校為主。如已獲得申請參觀「照片會說話」特展交通補助之學校請勿再重複申請。

壹拾、             補助限制:

一、  申請補助以「專程到館進行教學」為限,師生於館內教學活動時間至少為一百分鐘()以上。

二、  本項活動經費補助之申請,以學校為單位出具公文辦理。

三、  為求參觀品質及教學活動,館方鼓勵各校教師以主題式之小班教學方式前來參觀(至多不超過五十人)。對於欲以全校同學一次大量入館之郊遊方式進行參觀者,館方不予鼓勵申請。

四、  申請補助來館參觀教學人數每次以一車五十人左右(含師生)為補助上限,車資補助以最高八千元為限。由於經費有限,各校以申請一次為限,各校教師請自行內部協調。

五、  申請補助之學校來館教學時,需由一位以上隨班教師帶領參與,否則不予受理。

六、  未接獲本館通知車資補助申請已獲准之學校,如來館參觀時,無法予以車資補助及免費入館。

壹拾壹、      申請條件:

一、  教師寄送所研擬之主題教學計畫與活動單,該主題需與所欲參觀之展示主題相符。計畫經審核通過告知後,該校即可就教學內容、行程時間進行安排,並預估交通費用。

二、  參觀後需於十日內檢附含拍照、計畫、活動單、流程、記錄、教案、作答後之館方問卷、教師觀察與省思等成果報告寄至本館,以供校方及館方就學校參觀博物館於教學方面作為參考。成果報告為A4格式,一式兩份,每份最多十頁。

備註:

1.                  撰寫計畫之參考資料,可參考本館網站http://www.nmp.gov.tw。本館於九十一年年初寄贈花東各級學校「九十年度學校利用博物館教育成果報告」及「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紀念特刊」二書,當中對於學校如何利用博物館進行參觀活動單之編寫及本館與公園之特色均有介紹。

2.                  各校如有教師曾參與本館歷年所舉辦「學校利用博物館教育研習」,則該教師皆有本館三大展示廳解說小冊或其他推廣教育出版品可供參考。

3.                  建議各校於參觀前即在校或至遲於來館途中播放本館出版之臺灣自然史、臺灣史前史、臺灣南島民族VCD,引導學童興趣並啟發學習動機(該套教材已於今年五月份發函全國各教育局,轉告各校可附回郵信封自由索取)

壹拾貳、      申請程序:

一、  計畫請先傳至snaiyan@nmp.gov.tw,由本館審核。計畫上亦請註明申請本案之教師姓名與聯絡方式(mail、電話)

二、  計畫通過後,本館將以mail告知,並附寄有關行前建議與參觀須知的細部說明。

三、  計畫獲通過後,請將申請表傳真至本館(089)382748或公園(089)233467以辦理預約導覽,確定到訪時間及參觀主題。為顧及展場參觀品質,計畫執行期間,本館與公園每天上下午至多各受理兩所學校之參觀教學。

四、  公文至遲於一週前寄抵本館或先傳真至本館/公園稍後再補寄正本。未於一週前寄送公文之學校視同棄權,由計畫獲通過之其他學校遞補辦理。

五、  通過申請之學校如因故未能如期來館,請於原定參觀日期七天前與本館預約導覽專線(089)381234或公園(089)233466210協商改期或取消,否則不受理該校本年度參觀補助之再次申請。

六、  本計劃聯絡人員:

(1)     計畫洽詢:林頌恩小姐,snaiyan@nmp.gov.tw(089)381166#522

(2)     領據核銷:楊素琪小姐,ivys324@nmp.gov.tw(089)381166#523

壹拾參、      附註說明:

一、  申請時請於公文書中註明,俾便回覆。

二、  來文經同意補助交通費之單位,可於參訪當天洽本館大廳櫃檯服務人員,以信封裝袋繳交該校已附車資原始單據及會計流程蓋章通過之黏貼憑證(單據上需註明車程起訖地點始為有效單據,否則不予以補助)、校方予館方之領據及校方匯款帳號。如無法於當天備妥上述文件,則最遲於參觀後十日內連同教師成果報告,以公文函送950臺東市博物館路一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收(請於信封上註明「花東偏遠地區原住民學校參觀史前館補助申請」)。至遲請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廿日以前掛號送達,俾便辦理轉帳核銷作業。逾此期限寄達恕不補助,由該校自行負擔車資。

三、  本計劃蒙教育部補助交通費,學童保險及餐費由各校自理。

四、  因金額有限,凡符合補助條件且教學計畫書獲通過之申請單位,以先申請先補助之原則實施。補助經費存額不敷補助時,即停止受理。

五、  為顧及參觀導覽之品質與學童吸收能力,有關解說導覽服務之申請條件如下:(1)解說長度以不超過一小時左右為原則;(2)午休時間12:00~13:30不提供解說服務;(3)解說對象以國小五年級()以上之學童為主,一至四年級國小學童請教師自行導覽;(4)解說服務僅於參觀人數為一車五十人上下才予以提供;(5)所提供之解說主題計有本館室內導覽「臺灣自然史」、「臺灣史前史」、「臺灣南島民族」、遺址公園戶外參觀「遺址與考古」等四項,限選一項作為主題導覽及主題教學。

六、  憑此計畫辦理參觀之單位,當天參加人員皆可免費入場。惟學生需穿著制服、校服或運動服等形式統一之服裝,以利館方人員辨識予以免費入場。

七、                以上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另行公佈之。